

近日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《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》,将新能源重卡定义为总质量12吨及以上、以新型动力系统驱动的重型载货汽车,核心指向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与货运降本增效。

图片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
《方案》明确量化目标:到2030年,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达40%、保有量突破160万辆(占总保有量约20%);京津冀、汾渭平原固定线路短倒运输电动化比例超80%;打造3万公里零碳公路运输通道,引导建设重卡充换电站约3000个,高速新能源重卡货运量占比达18%。
硬政策主要在两端:补能侧要求新(改)建高速服务区同步建重卡充换电设施或预留条件,推进"风光储充换"一体化,换电站须兼具独立充电功能;成本侧明确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(容量)电费,支持零碳通道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,并统筹资金渠道、专项债、融资担保与绿色信贷支持购置和建站。
场景推进上,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优先置换新能源重卡,矿山、钢铁、火电、焦化等高排放行业大宗干线被压茬推进清洁运输,"疆煤外运""晋陕蒙煤炭外运""北粮南运"鼓励跨省共建零碳线路,港口、园区、商砼、城配、邮政等中短途场景同步替代。


